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22年工作要点和相关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 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 项目类别
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
1. 一般专项项目:分为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和基础研究院项目。
4.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要求
(一)一般专项项目:一般专项项目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推荐项目数量:自然科学8项,人文社科2项。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立项计划。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编写提纲见附件1-4。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名额不限。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各理工科学院每院至少申报1项。
本年度省教育厅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院设立“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若干,申报指南见附件6,申报书见附件5。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 申请项目须符合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四) 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 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 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七)项目要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八)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安排
(一)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 http://kygl.sneducloud.com/), 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二)申报时间
时间 |
内容安排 |
4月06日—4月15日 |
预申报,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 |
4月16日—4月20日 |
组织项目答辩、评审 |
4月21日—4月25日 |
推荐项目,校内公示 |
4月26日—5月01日 |
网络申报、学校管理员审核 |
5月02日—5月06日 |
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带水印) |
5月10日—5月12日 |
教育厅审核 |
(三)预申报材料。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4月15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项目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在科研处领取申报账号,进行网络填报。
(五)正式申报材料。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一般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正式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5月6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 张丹电话:029-89028316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附件:1.自然科学专项申请书
6.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中国电建西北院“政企联合资助项目”指南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