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21 年校级 科学技术奖、人文社科奖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1 年校级
科学技术奖、人文社科奖的通知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提高学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对在科学研究事业中
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我校决定开展校级科学技术奖、人
文社科奖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成果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成果及范围
(一)评奖等级为:特等奖(自然科学)、一等奖、二等
奖、三等奖。
(二)评奖范围:本校教师及科研人员截止2021 年底的
成果(已评过奖或已获高一级奖励的不在参评),人文社科奖
按照省要求2 年评选一次,为了鼓励教师一并评选。科学技术
一般以3-5 篇论文为体系,人文一般以 1-2 篇为体系。科学技
术奖推荐类别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
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科普类共四类。人文社科奖包
括:著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科普读物等。不包括工具书、
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二、申报和评审
(一)具备申报条件的成果,由负责人向校科研处申报。
申报须填写《 科学技术奖申报表》或《西
安交通工程学院人文社科奖申报表》,同时提交参选成果材料:
1.申报者提交的科研成果,需是同一研究方向或相近方
向。
2.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须提交: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
目录及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
3.证明该项成果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等情况的
其它材料。
(二)上报的科研成果由科研处审查资格后,提交评审委
员会评审,从中推荐优秀者申报陕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技术研究
成果奖评审。
三、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根据学校及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四、评奖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评奖材料:《 科学技术奖申
报表》《 人文社科奖申报表》和参选成果材
料装订一起,一式2 份。
(二)书面评奖材料请于2021 年 11 月 10 日 16:00 前报
送科研处(行政楼507)。
五其他说明
评选期间,科研处与专家组一律遵守公平公正原则。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附件:1.关于评选 2021 年校级 科学技术奖、人文社科奖的通知
3. 人文社科奖申报表
科研处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