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全省社科专家的通知
作者:张丹 发表时间:2021-06-23 浏览量:2011
关于统计全省社科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摸清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分布情况,充实陕西社科专家库,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各团体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统计社科专家基本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人员(包含交叉学科专家);
2.高等院校、党(干)校、社科院等有人文社科背景的副处级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含校、院领导);
3.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相关的实际工作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
4.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195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填报要求
1.入库专家将作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候选人、省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课题评审专家候选人、 “长安讲坛”讲座专家候选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到符合条件的全员统计。
2.在做好传统学科统计的同时,请注意发现并统计宗教学、军事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新兴交叉学科等方面的专家。
3.信息统计录入做到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三、报送方式
1、请各单位据实填报《陕西省社科专家统计表》,于2021年6月26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509室。
附件:1.陕西省社科专家统计表
联 系 人:张丹
电 话:029-89028316
科研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