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提升科研计划项目完成质量,更好落实沉积项目清理要求,充分发挥科研项目培育青年科技人才的作用。现将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项目结题(验收)方式
1.一般专项结题方式。采取材料审核的方式完成结题,上、下半年各一次,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特殊情,今年下半年的专项结题采取在线审核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将全套结题资料上传至“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科研处形式审核提交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以学校为单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育厅将统一为结题证书盖章。
二、相关要求
1.本次结题范围主要为2019年(含)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各院部要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要收回科研经费,并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对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销处理,结余经费应予收回。
2.在系统里结题文档页面上传完整结题资料,包括:1、项目研究报告;2、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3、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4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文件名,以便审核查对。结题资料上传不规范,将可能影响正常结题,请各位老师们注意!
三、结题时间安排
1.省教育厅定于2020年11月2-13日组织专家在线审核相关结题项目,各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20年11月6日16:00之前完成结题材料上传,报科研处审核提交。
2.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教师打印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506办公室,学校携相关资料到教育厅领取结题证书。
联系人:屈茹张丹联系电话:029-89028316
科研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