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服务我校教职工,保障子女入学,稳定教师队伍。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相关要求,持续健全义务教育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根据鄠邑区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要求,经与鄠邑区教育局深入洽谈,现就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我校教职工子女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适龄儿童入学年龄要求
(1)小学段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鄠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幼儿园段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鄠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资格审核需查验材料
(1)适龄入学儿童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且入学儿童户口必须随同父母。
(2)适龄入学儿童出生证
(3)适龄入学儿童的疫苗接种卡(或疫苗接种本)
(4)适龄入学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学校将留存不返还;户口簿复印首页(含户籍地址)、户主页、父母及子女相关信息页。
三、相关说明
(1)在校教职工必须为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工程系列必须为工程师以上。
(2)新生入学所需资料一律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将用于备查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与招生政策不符的,取消相关资格。学校审核资料时间另行通知。
(4)子女父母双方均为我校教职工的,只需一人填写。
(5)请于2023年7月10日前填写2023年随迁子女报名入学登记表(附件),相关资料提交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逾期不予办理。
联 系 人:王小妮
联系电话:13488192988
联系邮箱:376320948@qq.com
点击下载源文件和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