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稳定安全工作,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师生员工是指学校的教师、学生、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学校北门和西门的开放时间为6:00-23:00。北二门不对外来人员开放。
第四条校内教职工、学生需持校园一卡通进入校门。
第五条在校内务工的各类临时工,由用工单位负责申报、审核,到保卫处备案后办理校园卡,凭卡出入校门。
第六条校外来访人员通过访客系统填写信息,经审批后,凭访客通过码从北门进出校门。
第七条禁止外卖车辆及人员进入校园。
第八条谢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内游玩、散步以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严禁从事商业性宣传、营销等活动者进入校园。
第十条严禁携带生物病原活体动物(包括宠物)、营制刀具等有妨碍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一条未带校园卡的教职工、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证件,经验证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学生外出时,须在完美校园APP中申请,辅导员审批,保卫人员检验通过后方可通行。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十三条车辆进出校门必须通过机动车道闸系统;北二门道闸只对学校教职工开放。
第十四条所有机动车辆在校内限速20KM/h,禁止鸣笛。
第十五条学校教职工车辆录入道闸系统的信息以学校人事处教职工名单为准,在保卫处登记并认证后,经车辆自动识别系统进出校门。
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电动车辆在北门通行,并停放在指定区域。
第十七条校外合作单位车辆可由北门进出校园。
第十八条校内租房户以及校内务工的各类临时工等车辆一律从西门进出校园。
第十九条学校通勤车、施工车辆、垃圾清运等车辆一律从北二门进出。
第二十条送货车辆(含电瓶汽车、电瓶三轮车)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段,经检查许可后,从西门进出;对于非规定时间段的特殊送货车辆须经相关单位或需用人员确认,经检查许可后,从西门进出。
第二十一条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可由北门进出。
第二十二条禁止无牌、无证机动车辆、噪声较大、尾气严重车辆、载有各类危险物品的车辆、空载出租车辆进入校园。
第二十三条校园内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摩托车和骑行电动车。
第二十四条禁止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第二十五条严禁车辆在校内超速行驶,严禁在校内乱停乱放车辆。
第二十六条上班高峰期,禁止校外车辆进入学校。
第二十七条对于无锁或车锁损坏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限制出大门,扣留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八条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第四章物品进出管理
第二十九条严禁私自携带或拉运违禁品、爆炸品、剧毒品出入校门,因教学实验需要此类物品出入校门时,必须事先制定防范措施,并持有公安机关批准的证件,方可出入。
第三十条携带公物出门要出示其管理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教职工、学生携带大件私物出门,凭本人证件经检查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一条门卫值勤人员要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文明值勤,礼貌用语,热情服务。
第三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外来人员要自觉服从门卫执勤人员管理。对于不听劝告,强行出入校门,无理取闹,漫骂殴打门卫值勤人员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