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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材料的公示

时间:2022-10-12单位:评建办浏览量:100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 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自有专任教师名单、 外聘教师名单、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国务院教育 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江璋,010-66097825;电子 邮箱:moepgc@163.com.

  • 附件:
  • 1.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
  • 2.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 3.自有专任教师名单
  • 4.外聘教师名单
  • 5.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
  •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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